新疆自治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8 共1页

新疆自治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2012年自治区有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现已陆续开始,为确保各地、各部门有效地组织网上评审,提升职称评审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登陆网址http://www.xjzcsq.com

  二、自治区各级单位账号取得方式

  (一)各地(州、市)人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是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的推荐单位,其登录账户和密码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分配,上述单位尚未取得登录账号的,请与专技处联系取得,联系电话0991-3689915。

  (二)各县(市)人社局作为县及县以下单位的管理部门,其账号和密码由各地(州、市)人社局统一分配。未取得登陆账号的,请与本地(州、市)人社局联系取得(分配流程见附件1)。

  (三)各乡、街道办事处的账号和密码由各县(市)人社局统一分配。未取得登陆账号的,请与本县(市)人社局联系取得(分配流程见附件2)。

  (四)各自治区垂管单位作为自治区有关厅局的二级单位,其账号和密码由所属厅局统一分配。未取得登陆账号的,请与所属厅局联系取得(分配流程见附件3)。

  (五)未包含上述单位的其他单位,其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网上注册获得(单位注册流程见附件4)。

  1.各县及县以下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单位注册,由所在县(市)人社局审核单位信息。

  2.各地(州、市)的地级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单位注册,由所在地(州、市)人社局审核单位信息。

  三、审核流程

  (一)审核单位流程

  1.提交单位信息

  需要注册的单位按照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系统,完善“单位信息”和“管理人员信息”并上传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后,选择材料接收单位(县级单位选择县人社局,地级单位选择地区),提交即可。

  2.审核单位信息

  需要注册的单位注册并提交单位信息后,应联系本单位选择的材料接收单位(县人社局、地人社局)及时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管理中心”界面会显示“(基层单位管理员)[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字样。

  3.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单位经上级单位(县人社局、地人社局)审核通过后,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二)审核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流程

  1.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账号

  单位审核通过后,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账号和密码(个人注册流程见附件5)。

  2.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信息、申报职称

  个人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单位”,找到自己所在单位,选择并确定。选择单位后联系单位管理员对自己身份进行确认(确认后才能提交材料)。

  选择申报职称并上传有关附件(图片大小在400K以内,jpg格式),填写完成后,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后,联系本单位管理员,对自己的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

  单位管理员登陆职称网后,在“我的工作业务”栏下的“审核申报人”里确认申报人是否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或回退。单位管理员只有确认申报人身份并办理后,申报人才能在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材料。

  单位管理员可以在“我的工作业务”栏下的“申请书审核管理”里审核申报人信息。如无问题,则办理提交至上级单位。

  四、业务操作指南

  详见http://www.xjzcsq.com首页左下方的业务指南。

  五、其他

  1.自治区垂管单位的下属单位由垂管单位统一分配。分配流程参考附件1。

  2.上传图片为jpg格式,大小在400K以内。

  3.各级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4.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单位申请一律退回,让其选择正确的材料接收部门。

  5.下载此操作说明,不能看到附件中图片的,请在菜单栏的“视图”菜单下选择“页面视图”。

  6.其他网上未能解决的问题请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联系方式:0991-3689692、3689915

  联系人:杨晓龙 邵普洲

  附件:(下载附件)

  1.地(州、市)人社局为县(市)人社局分配账号流程

  2.县(市)人社局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分配账号流程

  3.自治区有关厅局为下属垂管单位分配账号流程

  4.单位注册流程

  5.个人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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