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共1页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范围

凡申报评审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援外人员、一线人员、副高级职称成绩保留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副高级职称

(1)副主任医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7年(即2016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2)副主任护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护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护师满7年(即2016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3)副主任药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药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药师满7年(即2016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4)副主任技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技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主管技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技师满7年(即2016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5)副研究员

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且聘任的);原已聘任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卫生管理除外),因工作岗位调整,在卫生管理研究岗位工作1年以上。

2.正高级职称

(1)主任医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医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2)主任护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护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副主任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3)主任药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药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副主任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4)主任技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技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副主任技师职称且聘任的)。

(5)研究员

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原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

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护理等明显相关专业的学历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学历对待。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卫生系列职称,符合条件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1日。自2023年6月5日起,申报2023年度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打印《2023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报名表》(一式叁份,以下简称报名表),2023年6月11日24时,中国卫生人才网关闭2023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报名入口,停止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各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报名人员《报名表》以及相关评审材料后报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1.申报评审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副高级专业考试,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的成绩保留人员和免考人员除外。

2.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无法参加副高级专业考试。

3.2023年度我省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与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同时进行,报名办法、资格审核等工作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考场设在太原市。

(三)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试内容为申报人员所报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收取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通知》(晋财综〔2019〕51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20〕30号),考试费每人110元。考试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入省卫生健康委财政专户。具体收费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参加2023年度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6月26日—7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工作要求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和资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和规范,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和评审。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评审政策、成绩查询、评审结果公示等信息,各单位和考生可及时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hanxi.gov.cn)查询。

咨询电话: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  0351-4603566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51-3580697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下载1:2023年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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