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人〔2023〕18号)明确的报名条件人员,可报考省线、基层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选择申报“基层”或“省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同一年度同一人不得同时申报“基层线”和“省线”。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申报的,需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授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省公共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通知》(琼卫人〔2023〕24号)精神,2025年起,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全省公共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与评审工作。专业范围如下:
  疾病控制(传染性疾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地方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消毒技术、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卫生毒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各报名点不再受理公共卫生专业考生考试报名材料。
  (三)按照《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8号)有关规定,获市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原则上该条件适用于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包含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移交地方的原农场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室。
  (四)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享受的政策优惠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2021年9月(含)以前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14号)要求,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2.2021年9月以后至“乙类甲管”过渡期前,参加疫情防控且被认定的一线医务人员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要求,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具体名单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审核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的人员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
  1.受到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医疗事故未满3年或医疗差错未满一年的;
  3.当年受到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4.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5.已经离退休的;
  6.因科研诚信问题受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7.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
  8.国家和本省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详见考生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三)全省统一组织的评审分为“省线”和“基层”两类端口选择申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线”或“省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但不得同时申报“基层线”和“省线”,未按要求申报造成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科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城先行区等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专业),根据要求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考生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网上报名时选择“自主评审”相应单位(专业)填报信息,各自主评审单位完成资格审核提交到考区的信息不得更改。
  (四)2025年4月23日-5月7日,考生须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各单位所属市县卫生健康委或委直属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进行现场确认。
  2025年5月12日前,各报名点将考试报名资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专业:开考专业详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3)。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下载查看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演示视频。
  (五)考试时间、地点:2025年7月5、6日,海口市。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2025年6月30日-7月6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市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省直企事业单位人事处(科)、委直属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考生。
  (二)合格成绩在考试当年及下一年度有效。
  考评收费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人机对话考试收费75元/人。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考试专业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0

中医肛肠科

002

呼吸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1

推拿科

003

消化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2

中药学

004

肾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3

职业卫生

005

神经内科

045

医院药学

084

环境卫生

006

内分泌

046

临床药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7

血液病

047

护理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08

传染病

048

内科护理

087

放射卫生

009

风湿病

049

外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11

普通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12

骨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3

胸心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4

神经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5

泌尿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6

烧伤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7

整形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8

小儿外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19

妇产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21

口腔医学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2

口腔内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2

卫生管理

108

消毒技术

024

口腔修复

063

普通内科

109

输血技术

025

口腔正畸

064

结核病

110

药物分析

026

眼科

065

老年医学

111

心电图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6

职业病

112

脑电图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7

计划生育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9

肿瘤内科

068

精神病

114

中医肿瘤学

030

肿瘤外科

069

全科医学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2

急诊医学

071

中医内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3

麻醉学

072

中医外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4

病理学

073

中医妇科

119

介入治疗

035

放射医学

074

中医儿科

120

重症医学

036

核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1

中医护理

037

超声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25

疼痛学

038

康复医学

077

针灸科

128

心理治疗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8

中医耳鼻喉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9

中医皮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