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2日—5月7日。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至5月8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确定。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各设区市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6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9日。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30日——6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6月13日。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3.心理治疗(技)专业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有精神科、心理科诊疗科目。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倾斜政策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享受一次。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考核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如有问题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