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第五章)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第五章 合同法总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7题)

  1.甲公司长期购买乙厂的水泥,现因急需水泥向乙厂发出传真,请其立即运送某型号水泥50吨到某工地,价格与以往相同,货到付款。乙厂接到传真后,按照以往惯例,立即组织货源,并将水泥送到了甲公司指定的工地。不料,甲公司因另外购得水泥,拒绝接受乙厂的水泥,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邀请

  B.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回

  C.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销

  D.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乙厂已承诺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和承诺。我国《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甲公司基于合理的信赖相信且做出了合同的履行,“按照以往惯例”说明了合理信赖的存在。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8题)

  2.甲的妻子遭遇车祸,造成严重脑震荡,甲为筹集巨额治疗费用,不得不将自己一块名表出售予乙。乙见甲处境困顿,明知该表价值10万元,却提出以1万元购买。甲讨价还价再三,乙始终不退步,甲无奈于2006年2月1日将该表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于乙。半年后,甲妻病故。甲于2007年1月10日向乙主张撤销合同,并请求返还该表,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随时主张退款还表

  B.甲至迟应于2007年2月1 日主张退款还表

  C.甲至迟应于2009年1月10 日主张退款还表

  D.甲无权主张退款还表

  【真题解析】

  此题考在的是合同中的撤销权问题。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4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以说甲至迟应于2007年2月1 日主张退款还表。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0题)

  3.甲公司欠乙公司19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

  (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交货日期未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清算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机器设备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付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真题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合同中的代位权诉讼,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子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6由债务人负担。”所以说在代位权诉讼必须针对的是金钱债权,而且要求其两个债权必须到期,因为此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在此案中因为是金钱债权,所以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即C是错误的,而D是正确的。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1题)

  4.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加工费5万元,已过诉讼时效。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主张抵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公司主张抵销,须经甲公司同意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抵销权及其行使问题。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权均为金钱之债,种类相同。但是,二者在性质上存在差异,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沦为自然之债,无强制履行性。而乙的债权到期而尚未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诉讼得到强制执行。于此场合,可认为二者的债权品质不同。因此,根据上述第100条的规定,甲公司如果主张抵销,须双方协商一致,即须乙公司的同意。而非仅通知乙公司。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3题)

  5.下列关于债务免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免除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免除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C.债权人在作出免除决定后可以撤回该意思表示,

  D.免除的效力及于全部债务,免除部分债务的行为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法》中债务免除的相关知识点。选项A错误,因为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选项C错误,因为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到达债务人时即生免除的效力,使合同之债消灭,不可撤回;选项D错误,免除的效力可以及于全部债务,也可及于部分债务;选项B正确,因为免除作为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6题)

  6.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

  A.指示交付

  B.直接交付

  C.占用改定

  D.简易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交付方式。占有改定:是转移动产所有权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而与受让人订立特定契约,由出让人继续保持占有。本题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6题)

  7.甲运输公司在与客户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载明:“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乙公司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乙公司则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到达的仓库。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未成立

  B.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无效

  C.合同生效,应以乙公司的理解为准

  D.合同生效,应以甲公司的理解为准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法》格式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14题)

  8.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收养合同

  B.李某与孙某的婚约

  C.杜某与丁某的专利权许可使用协议

  D.赵某与钱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A项的收养关系,B项的婚姻关系以及D项的遗赠抚养协议关系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15题)

  9.甲公司6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传真,提出以每台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型号电视机10台。6月8 日,乙公司以挂号信形式通知甲公司,同意其提出的条件。6月10日,挂号信寄至甲公司。6月12 日,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此挂号信送交本公司总裁,那么乙公司承诺的生效时间为( )。

  A.6月5日

  B.6月8 日

  C.6月10日

  D.6月12日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承诺的生效时间。根据《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本题中,承诺是6月10日到达要约人的,合同应该是6月10日生效。而要约人内部的送交不影响承诺到达的时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16题)

  10.甲、乙两公司在A地签订了买卖某型号空调的合同,约定3个月后在B地履行合同,但合同中未确定明确的价格。履行期届至,甲、乙公司就履行价格发生争议,而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此时,履行价格应当按照( )该型号空调的市场价格确定。

  A.合同订立时A地

  B.合同订立时B地

  C.合同履行时A地

  D.合同履行时B地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价格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17题)

  11.下列有关代位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可以处分债务人的权利

  C.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D.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债权人的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不准确。因此,本题应该选择D.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18题)

  12.2006年5月10日,小李借用小王的手机,约定1个月以后归还。5月19日,小李决定将该手机买下,并打电话告知小王。5月20日,小王同意。5月25日,小李将手机价款支付给小王。该手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A.5月10 日

  B.5月19日

  C.5月20日

  D.5月25日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白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25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据此,手机所有权的转移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该买卖合同自小王同意买卖合同时生效,即为5月20日。5月25日为买卖合同履行的时间,不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4题)

  13.下列合同中,必定属于有偿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保管合同

  C.买卖合同

  D.委托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有偿合同的种类。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合同规定的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取得合同规定的利益无须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及委托合同均可能不支付相应对价,从而可能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否则就变成了赠与合同。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5题)

  14.要约在( )生效。

  A.发出时

  B.到达受要约人时

  C.受要约人做出有效承诺时

  D.受要约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6题)

  15.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长期负责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持有已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张某被甲公司辞退,但甲公司未及时收回张某所持的空白合同书。张某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该合同属于(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张某被甲公司辞退后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但是由于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长期负责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同时张某在被甲公司辞退后仍持有已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乙公司有理由相信张某仍然有代理权。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发生代理的法律效果,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3题)

  16.甲公司为了阻止乙公司向其竞争对手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伪称有意购买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与乙公司进行谈判数月,在丙公司放弃购买后,甲公司也宣布无意购买乙公司的设备。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承担( )。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一般保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公司为了阻止乙公司向其竞争对手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伪称有意购买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与乙公司进行谈判数月,在丙公司放弃购买后,甲公司也宣布无意购买乙公司的设备的这种行为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行为。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8题)

  17.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乙所负债务。若丙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A.乙

  B.丙

  C.乙和丙

  D.乙或丙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根据《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3题)

  1.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旅馆签单接待客户,住宿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旅馆当月底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签单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住宿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B.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丙旅馆只能请求乙付款

  【真题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典型的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乙系甲公司业务经理,其在丙旅馆住宿费一直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应当认为乙是代表甲公司与丙旅馆订立合同。丙旅馆为善意,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具体某几次为私人招待,其与甲公司的合同依然有效,甲公司应付款。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4题)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纪念品,约定在甲公司所在地交货,交货时付款。乙公司将该批纪念品运至甲公司所在地,不料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拒收。乙公司只好将该批纪念晶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并嘱咐在甲公司付款前不得将纪念品交付给甲公司。在此期间,因当地发生自然灾害,致使部分纪念晶毁损。数月后,因纪念品涨价,甲公司得知情况,派人来取货,因其拒绝付款或者提供担保,被公证机关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纪念品所受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B.纪念品的保管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C.公证机关物权拒绝甲公司领取纪念品

  D.乙公司的交货业务已经履行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提存的风险负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3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提存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风险与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提存机关负有妥善保管义务,但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债权人有向提存部门的领取权。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3题)

  3.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特定资质条件的招标公告

  B.某公司向一商业伙伴寄出的自己已经签字盖章,内容完整的一份购销合同

  C.甲公司发布的包含了股价、拟募股数量等具体、确定内容的招股说明书

  D.丁某当面向孙某提出,愿将自己的手机以人民币1000元卖给他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邀请。根据《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AC项属于第15条规定的要约邀请。B项属于一份要约。D项也属于一项要约。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C.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4题)

  4.下列有关承诺期限计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日起开始计算

  B.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C.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D.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到达受约人开始计算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承诺期限。根据《合同法》第24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A项过于绝对,不正确。本题应该选择BC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5题)

  5.关于合同保全形式中的撤销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B.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

  C.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D.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据此,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3题)

  6.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中,对于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的(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人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享有

  D.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项发明创造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委托发明的成果归属。根据《合同法》第339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研究开发人即是受托人。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4题)

  7.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法定代表人变更

  C.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D.丧失商业信誉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B选项不符合题干的要求。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C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5题)

  8.下列有关承诺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承诺做出时生效

  B.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承诺人根据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行为时生效

  D.超过承诺期限所为的承诺一般仍然发生承诺的效力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承诺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条第2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因此,BC项为准确答案,A选项不准确。根据《合同法》第28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据此,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79~8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制造、安装一套预氧化炉,并负责预氧化炉的调试,甲公司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其中设备交付后支付80万元,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清剩余加工费。乙公司如期交付了设备,甲公司支付了80万元加工费。但乙公司一直未派员调试,甲公司遂拒绝支付剩余加万元加工费。乙公司向甲催要剩余加工费未得,便将其对甲公司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未得,经调查得知,丁公司尚欠甲公司加工费20万元,因甲公司加工产品不合格而一直未还,已过履行期。甲公司曾向丁公司发出给催款通知书,但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丙公司遂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甲公司因业务调整,将该套预氧化炉出卖给戊公司。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预氧化炉发生爆炸,炸伤来公司参观的客户王某,引起纠纷。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9题)

  1.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由于乙公司有先派员调试的义务,甲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顺序利益,可以拒绝履行交付20万元的义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0题)

  2.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B.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D.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债券让与。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为债权转让协议是契约,是双方合意,因此在乙、丙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效力,对第三人甲公司来说,则是在获得通知后,才对甲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并不必然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除非乙丙公司在转让协定中已有约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1题)

  3.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物权提起代为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为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9题)

  4.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戊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戊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戊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因为该氯化炉已经归甲公司所有,甲公司和戊公司的买卖契约并不涉及乙公司,同样也不涉及王某。根据债的相对性,戊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王某跟甲公司并没有契约关系,所以并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79~82题)

  2006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3TF6844一O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300元,总金额为103800元,预付货款2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 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认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日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1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接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由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o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1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

  5.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货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正确答案为BD.

  6.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货款转让协议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可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转让。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故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并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有效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7.针对丙公司的请求,乙公司有权主张(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合同无效的抗辩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8.1台接触器灭失的风险应由( )。

  A.乙公司承担

  B.甲公司承担

  C.铁路运输公司承担

  D.丙公司承担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该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乙,故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5—78题)

  甲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乙皮货厂(以下简称乙)于2004年3月5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8月10日之前甲完成商场装修,甲即向乙订购貂皮大衣1000件;貂皮大衣须于2004年11月1日前交货,以备甲冬季销售之用;违约支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甲7月10日完成商场装修,并于当日电话通知了乙。由于乙的原料供应商丙未能如期向乙提供制作貂皮大衣所需原料,导致乙直至2005年3月才将合同约定的1000件貂皮大衣准备好。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9.该买卖合同为( )。

  A.附条件的合同

  B.附期限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可撤销的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种类及效力。根据《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题规定为8月10日之前甲完成商场装修则合同生效,该事项为条件而不是期限。因此,A选项正确。而根据合同法,以下三种情形为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的事由根据合同法,包括:(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重大误解;(5)显失公平。因此,CD选项错误。

  10.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2004年3月5 日

  B.2004年7月10日

  C.2004年8月10 日

  D.2004年11月1日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根据第1题的答案,该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场是在7月10日完成装修,符合8月10日之前完成装修的条件,因此,该买卖合同自条件成就之日,即完成装修之日7月10日开始生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11.下列关于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承担

  B.应当由丙承担

  C.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乙、丙各承担50%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作为合同责任只能向合同的相对方提出,而不能向合同方之外的第三方提出。本题中,甲、乙之间为买卖合同的双方,乙方违反了按期交付货物的义务,因此,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应该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12.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包括( )。

  A.解除合同

  B.请求赔偿损失

  C.撤销合同

  D.加倍收取违约金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乙方延迟交付货物,属于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并且可能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的主要目的。据此,甲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B选项也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的情形不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合同法,违约金属予补偿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损失情况变更违约金数量。因此,加倍收取违约金不一定能够实现,在本案中也未进行该种约定。综上,本题应该选择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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