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6 共1页
(2007年单项选择第17题)
4.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管理人( )无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A.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B.辞去职务
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六十九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ABC三个选项的行为都要经人民法院许可。只有D选项的行为无须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即可以实施。正确答案是D。
(2007年单项选择第18题)
5.某电器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该公司管理人向其所聘用的甲保安公司支付的费用5万元
B.该公司管理人所聘用的甲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将乙误伤而赔付的医药费5万元
C.该公司异地债权人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D.该公司拖欠当地地税局税款5万元
正确答案:A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费用的范围。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过程中,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甩,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正确答案是A。
(2006年单项选择第26题)
6.甲公司因无力清偿乙公司等多个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在破产程序中,甲公司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交付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
A.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B.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D.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条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6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两个法条规定是相同的。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