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花路”模式:改革城市建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在钢花路建设中共拆迁64户住户和10家企业,拆迁面积达5250.08平方米,兑现拆迁补偿及搬迁费 520万元,没有发生一起阻挡和上访事件。”说起钢花路的建设,殷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说,他们采取的多元化运作模式在全市走出了一条改革城市建设投资的新路子,形成了很有名气的“钢花路模式”。 
    钢花路是多年的市政规划道路,位于殷都区黄金地带,南起107国道,北至安钢大道,道路北出口正对着安钢集团公司总部大门,全长1482米,规划宽50米,两边绿化带各20米,占地105亩,道路贯穿3个自然村。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该地段的村庄已成为“城中村”,急需进行改造。市委、市政府认为,钢花路的建设,对于服务殷都区辖区内的大型企业,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形成西区商业中心,意义重大而迫切。 
    可是,由于我市市政道路建设资金短缺,短期内靠政府投资建设极不现实。 
    面对这种现状,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钢花路建设由殷都区政府作为业主,多元筹资,社会参与,走“城中村”改造开发和市政建设相结合的路子。同时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也就是说,通过“城中村”的改造与开发,促进钢花路的建设;通过钢花路的建设,带动“城中村”的改造与开发,最终实现既修好道路又改善城市面貌的目的。 
    殷都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方考察和深入论证,决定一改过去市政府给多少钱、干多少事的老做法,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让利,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开发商积极介入,利用开发商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销售网络,帮助“城中村”村民推动改造。 
    他们采取政府组织引导、以村委会为依托的方式,引导相关村村委会与开发商联合对道路沿路旧村进行开发。开发用地由市规划局统一规划,以商住楼为主。土地补偿统一标准,一次性兑现。在开发的住宅楼和营业房中,一部分用于安置“城中村”居民,另一部分对社会公开出售,利用开发收益弥补道路建设资金缺口,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由村委会和开发商分成,村委会再按股份分配给村民。 
    殷都区领导在工作中意识到,“城中村”改造与旧村村民有着最直接的关系,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如果单纯交给开发商开发,极易造成开发商对村民的剥夺,使村民失地后变成赤贫。这必将遭到村民的抵触,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为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争取村民的支持,他们积极动员相关村村委会与开发商联合开发,首先按1∶1.2的比例留够回迁房,将剩余的开发成住宅楼和营业房,开发所得收益除留作道路建设资金外,其余的由村里和开发商按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他们将村委会改组为股份制经济组织,将股份具体量化到旧村村民个人,按股份分配开发收益;道路两侧开发的营业房留给村集体,一方面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另一方面用收取的租赁费解决失地农民长期的生活出路问题,保证了集体经济的平稳转换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农民的长远利益。 
    殷都区的这一做法让村民在“城中村”改造中赚取了“第一桶金”。失地农民除获得土地补偿外,还得到了宽敞的住房、开发收益的分红、经商的店面、弃农从商的工作岗位,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融入现代城市,不仅没有成为社会的负担,而且必将成为新的城市建设生力军。  
    随着钢花路的建成通车,殷都区辖区腹地内的大量土地资源得以盘活,道路两边的土地逐渐升值,开发建设的楼房已拔地而起,营业房生意红火,其经济影响力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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