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考点:公共关系基础知识应用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第四节 公共关系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一、物业管理企业如何运用公共关系基础知识协调各方面关系

  (一)与业主进行有效协调沟通

  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对象,因此,企业应把与业主的关系放在首要位置。

  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公共关系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可归结为三点:

  (1)某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没有硬性标准可参考,使业主的期望与实际感受往往有差距;

  (2)物业管理企业矫枉过正,为了争夺市场,对服务给予过高承诺;

  (3)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并不清楚自身的义务。

  针对这些情况,要从根本上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冲突:

  首先, 要了解业主的需求,适度超越业主的期望;

  其次, 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的承诺要客观实际,不能过高或过低,并在组织内部协调工作流程,保证兑现承诺;

  此外, 要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增强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意识;

  最后, 当投诉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时,要快速有效地处理矛盾,吸取经验,让业主满意,并完善企业本身。

  物业管理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1)主动上门了解业主

  (2)开辟各种宣传园地

  (3)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

  (4)有效的处理业主投诉

  (二)与开发商进行有效协调沟通

  (1)客观了解情况,协助开发商与业主的沟通

  (2)兼顾双方的利益

  (3)灵活务实,互谅互让,解决问题

  (三)与新闻媒体进行有效协调沟通

  (四)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有效协调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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