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答案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5页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的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两大类。其中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如偷税、逃税),但二者均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2.【答案】×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企业登记时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当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还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执行债务偿还。
3.【答案】×
【解析】合同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且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的权利并未丧失,只是债务人的处分权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债务人只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其权利。
4.【答案】×
【解析】合营企业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包括董事、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时,如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不能委托非董事。
5.【答案】×
【解析】依照规定,在实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全民所有制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两则"实行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6.【答案】×     
7.【答案】×
【解析】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提存货物。
8.【答案】×
【解析】《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所以第三人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予以变更相对人的说法不对。
9.【答案】√
【解析】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答案】×
【解析】依照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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