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六章)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4题)

  1.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暴力侮辱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径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决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人民法院裁判的类型。本题中,对于甲的行为,人民检察院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但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对于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因此,本题中,人民法院对甲的行为可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决。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5题)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最多可处以( )元的罚款。

  A.1000

  B.1500

  C.2000

  D.300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法院对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析》第18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二)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四)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法院有权判处的罚款最高额是1000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5题)

  3.被告人甲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但由于发生地震丽错过了上诉期限,甲如果想继续上诉,应当在障碍消除后( )日以内提出申请。

  A.3

  B.5

  C.7

  D.1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中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丽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本题中,甲由于发生地震而错过了上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内继续上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6题)

  4.甲省乙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某犯罪嫌疑人,乙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至甲省丙市,如果决定通缉该犯罪嫌疑人,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 )。

  A.乙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机关

  C.丙市公安机关

  D.甲省公安机关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通缉令的发布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通缉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通缉对象只能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3)各级公安机关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本题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由乙市逃亡了丙市,超出了乙市的管辖地区,因此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乙、丙市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l9题)

  5.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可以( )撤回抗诉。

  A.向同级人民法院

  B.向下级人民法院

  C.建议下级人民检察院

  D.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可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l85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1题)

  6.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能是( )。

  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B.被告人的监护人

  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人民法院有权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2题)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 )以前提起。

  A.侦查终结

  B.提起公诉

  C.第一审判决宣告

  D.判决生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根据该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3题)

  8.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级公安机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关人员的回避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是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来决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7题)

  9.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区域的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 )的人民法院管辖。

  A.最初受理

  B.主要犯罪地

  C.被告人居住地

  D.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地区管辖。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级别管辖是从纵向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地区管辖则是从横向确定同一级别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地区管辖的划分如下:(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8题)

  10.甲l6岁,高中学生,因其父母外出务工,无人管教,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讯问甲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

  C.应当通知其老师到场

  D.可以通知其老师到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从有关规定来看,主要有两点:(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获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甲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公安机关对甲进行讯问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也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2题)

  11.下列犯罪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的是( )。

  A.危害税收征管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权外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C.金融诈骗罪

  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可见,人民检察院只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益职权实施的犯罪的案件。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2.甲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认为,甲可取保候审。甲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人支撑,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可以作为甲的保证人的是( )。

  A.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

  B.甲的妻子

  C.甲的父母

  D.甲的尚未成年的儿子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题中,只有甲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符合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条件,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4题)

  13.在一切公诉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申请出庭的某公诉人回避。对此,有权对该公诉人是否应予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

  A.合议庭

  B.合议庭的审判长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法院院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诉人的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可见,检察人员的回避,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8题)

  1.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如果发现( ),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A.判决可能错误的

  B.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可能需要改判的

  C.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D.罪犯正在怀孕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9题)

  2.下列关于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书证应当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

  B.作为物证的原件不便搬运时,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

  C.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D.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不出庭宣读鉴定结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未成年人、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和有其他原因的;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鉴定结论,但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出庭的除外。因此,本题中,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物证原件不便搬运时,可以拍照,证人可以不出庭,鉴定人经允许也可以不出庭。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60题)

  3.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应当根据( ),决定保证金数额。

  A.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

  B.被告人的经济状况

  C.保证人的经济状况

  D.保证人与被告人的关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取保候审中确定保证金数额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可见,确定保证金数额的依据有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5题)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等案件不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

  B.有关个人隐私

  C.外国人犯罪

  D.已满14周岁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l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6题)

  5.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包括( )。

  A.独任庭

  B.合议庭

  C.陪审团

  D.审判委员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类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第l49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可见,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包括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三种。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7题)

  6.我国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 )。

  A.军事法院

  B.铁路运输法院

  C.海事法院

  D.森林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具有刑事案件受理权的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的人民法院除了地方法院之外,还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等。但是在这些专门人民法院中,只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可以受理刑事案件,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只能受理海事、民事等案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8题)

  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是( )的,如果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A.盲、聋、哑人

  B.未成年人

  C.外国人

  D.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指定辩护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7题)

  8.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 )。

  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C.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

  D.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指定辩护的范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AD项不属于指定辩护的范围,法院无须为其指定辩护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8题)

  9.甲因涉嫌贪污罪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甲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变更为逮捕措施。对此,正确的做法是( )。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逮捕的权限划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逮捕的决定权在检察院或者法院,执行权在公安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本案公诉人阿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

  【真题试题】(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3题)

  1.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侦查羁押期问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B.查清身份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C.查清甲身份以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可以按甲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情况的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既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当然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4题)

  2.关于律师乙的回避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B.乙无权提出回避申请

  C.是否批准回避申请,由检察长决定

  D.法庭应当当庭驳回乙的回避申请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权利,辩护人无权直接行使,并且最终是否回避应当是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回避申请,法庭应当当庭驳回。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5题)

  3.关于甲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为甲指定辩护人

  B.人民法院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甲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

  D.甲必须委托辩护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情形的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6题)

  4.由于甲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人民法院应当( )。

  A.判决宣告甲不负刑事责任

  B.判决宣告甲无罪

  C.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D.裁定案件终止审理

  【真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法院判决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

  女导游甲在带团出国期间参加了一间谍组织,回国后开始从事间谍活动,多次为该间谍组织提供情报。有关部门根据线索,对其展开侦查工作。

  【真题试题】(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3题)

  5.若在甲的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有权决定对其予以拘留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国家安全机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拘留的决定机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l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在我国有权决定拘留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4题)

  6.司法机关逮捕甲后,如果发现其( ),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A.家庭经济困难

  B.患有严重疾病

  C.已经怀孕

  D.企图自杀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逮捕的变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因此如果司法机关逮捕后发现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5题)

  7.甲的家庭经济负担全靠其一人支撑,父母和丈夫均无任何收入,对于甲的取保候审,可以作为其保证人的是( )。

  A.甲本人

  B.甲的丈夫

  C.甲已经成家立业的兄弟

  D.甲的父母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由于本题甲的父母和丈夫均无任何收入,其父母和丈夫不能作为保证人,而甲本人则当然不能成为保证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6题)

  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 )之日起,甲有权聘请辩护人。

  A.提起公诉

  B.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C.案件侦查终结

  D.被采取强制措施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聘请辩护人的起始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本题中,甲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三)

  交通局局长胡某,因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羁押。后胡某被批准取保候审。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5题)

  9.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 )。

  A.胡某无经济来源的父母

  B.胡某在某公司任经理的妻子

  C.胡某上初中的儿子

  D.胡某在某公司任职的姐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人员,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保证人。可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保证人必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且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选项A中,由于胡某的父母无经济来源,因此不能成为保证人。选项C中,胡某的儿子在上初中,不仅没有经济来源而且自己尚未成年,不能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也不能成为保证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6题)

  10.对胡某的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因此,除了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的以外,对一般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7题)

  11.对于胡某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l2个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8题)

  12.在取保候审期间,胡某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与剥夺政治权利内容的区别。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见,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主要是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危害社会和干扰诉讼的角度提出的义务。它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不同。因此考生要加以注意。我国《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项BD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