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精选历年真题(1)

发布时间:2011-07-10 共1页

  三、案例分析题

  64.若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则以下说法中符合我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既可以直接申请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程序后、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以前申请

  B.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时,应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C.甲公司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直接申请和解

  D.和解协议应由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的和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正确答案是ABD.

  65.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若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不受理

  B.驳回申请

  C.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D.和解协议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在破产程序中,只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上诉。而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和解协议无效的裁定均不得上诉。正确答案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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