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冲刺高分习题(10)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起盗窃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提出合议庭的书记员李某是被害人的表姐,要求其回避,对于这一要求是否批准,由谁决定? 
A.审判长
B.人民法院院长
C.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D.刑庭庭长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1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刑诉法》第11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可见,刑事诉讼中书记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而非由审判长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说明错误的是: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C.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见,A不选。根据《刑诉解释》第226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可见,B应选。根据《刑诉法》第175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可见,C不选。《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见,D不选。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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