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蚌埠淮上区招聘治安协警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2页

招警考试:2012年蚌埠淮上区招聘治安协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九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面向全市招聘治安协警人员。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治安协警人员33名。

二、资格条件

1、本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男性,退伍军人或警察、警官、军事和政法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应历届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顾全大局。

3、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在1.0以上,能胜任现聘岗位工作;

4、退伍军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警察、警官或军事和政法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应历届毕业生要求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上述条件,对具备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等特殊技能、中共党员、本区失地农民、城市低保户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司法机关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调查,尚未有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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