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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三章

发布时间:11-29

页 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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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导读】本章属于税法部分的基础章节。主要是介绍一些税收方面的基础知识、概念,很简单。在考试中每年也占不了几分,全部是在客观题,尤其是选择题中进行考察。基于这种特点,进行复习的时候总原则不是要全盘背诵,做到熟读教材,认知考点,考试的时候能够快速的从备选方案中找到正确答案就可以了。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一)税收定义的理解: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三)税收的作用:

  1、资源配置的作用。

  2、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3、稳定经济的作用。

  4、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二、税收原则

  三、税法

  1、税法分类

  通常按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

  2、税收法律关系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主体:

  (2)客体:

  简单了解、区分客体和征税对象。

  (3)内容

  主体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简单了解教材列举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3、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利;

  (4)财政部负责制定税收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条例、决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法规性政策;

  (5)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或修订进出口的方针、政策、原则等。

  【例】税收的作用有( )。

  A.资源配置 B.收入再分配 C.稳定经济 D.维护国家政权

  答案:ABCD

  解析:税收的作用包括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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