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诉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变更之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到商场要求退货,这不是变更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因为赵父没有向法院起诉,所以其根本不属于"诉",所以也就不属于变更之诉了;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 
 
2.张力向夏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   ) 
A.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书系张力伪造
C.王明主张张力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
D.王明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张力返还两年前拖欠的货款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B、C两项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而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讼请求 
 
3.甲和乙是两兄弟,和父亲一直住在A市。甲父住在A区,甲住在B区,乙住在C区。父亲去世后,遗产主要是父亲生前在A区居住的房子,甲、乙在赡养费和丧葬费分担以及遗产分割问题上产生纠纷,甲在屡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A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自己替乙分担的5万元丧葬费,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乙认为根据甲父的遗嘱,甲没有对其住房的继承权,要求法院将甲父遗留的住房判归自己所有。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将乙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对乙诉甲一案的审理,在审理完甲、乙之间的丧葬费纠纷之后再继续审理
C.告知被告乙另行起诉
D.受理乙的起诉后,将全案移送给A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C 
 
4.周伟将张爱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爱国支付其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的款项50,000元。在庭审过程中张爱国提出周伟的父亲曾向其借了10,000元钱,要求用该债权抵债并偿还其40,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B.将两诉合并审理
C.追加周伟的父亲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张爱国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5.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B.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这是确认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其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乙马上停止施工降低噪声,这是形成之诉 
 
 
 
正确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2007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50台笔记本电脑。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8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2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9年9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若该反诉合法,则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反诉指定举证期限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当事人在一审过程中依法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7.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的租金,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错误;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D项错误 
 
8.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是为了保护反诉人的审级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本案中再审适用一审程序,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不存在当事入侵害审级利益之虞,法院可以受理反诉并合并审理 
 
9.以下情况属于诉的变更的是:(   ) 
A.甲向其子提出赡养费之诉,要求每月付给800元,后在调解下同意降为620元
B.甲向乙提出离婚之诉,后又诉请法院将两人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判给自己
C.甲乘乙公司的公交车上班时,由于突然刹车导致撞伤,未能按时上班,甲以违约为由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2000元,在开庭前,甲变更诉讼请求,以乙公司因侵权导致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医药费2000元
D.甲向法院起诉乙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法院经庭审后发现合同无效,甲遂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占用的标的物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A是诉讼请求的变更,但不构成诉的变更B项中甲的多个诉讼请求构成诉的合并,而非变更 
 
10.下列诉讼可以合并审理的有:(   ) 
A.甲向乙提出离婚之诉,后又诉请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B.丙和丁是一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因租赁人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烧毁,丙和丁分别对租赁人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C.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D.张某请求李某履行合同义务,李某的父母以李某有精神病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AB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12题共用题干)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问题: 
11.该诉讼属于哪类诉讼?(   ) 
A.确认之诉
B.变更之诉
C.禁止之诉
D.给付之诉 
12.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货仓的请求
B.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
C.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D.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侵权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正确答案:11.D;12.ABC 解题思路:1.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的种类中没有禁止之诉,因而C不正确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并给予赔偿应属于给付之诉,答案为D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AB选项是本案中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并非诉讼标的;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曾经存在租赁关系,但是该租赁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已经因为合同到期并且双方实际履行而终止,甲公司继续占用乙公司的仓库的行为事实上是一个侵权行为,因而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乙公司之间因甲公司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不正确的说法为ABC 
 
四、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3.某县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副食品公司供给商店10吨优质大米,商店支付货款2万元,双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从某食品厂购进大米10吨,将大米运至百货商店。商店收货后不久,以大米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副食品公司认为大米质量很好,属优质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副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商店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中,将食品厂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情形一:审理中,百货商店向法院提出,由于食品厂供应大米质量不合格对商店经营造成损失,请求食品厂赔偿损失。
情形二:开庭审理结束后,百货商店以副食品公司未正当履行合同对其经营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副食品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情形三:审理中,百货商店提出1年前曾借款3万元给副食品公司,1个月前还款期限已到,请求副食品公司偿还借款。
问题:
(1)副食品公司提起的诉讼,属哪一类诉讼?
(2)分析以上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清求是否构成反诉?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副食品公司提出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因为该诉讼是请求百货商店履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义务的诉讼。
(2)第一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是本诉中的被告对本诉中的原告提起。这里百货商店则是针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食品厂提起的。第二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里百货商店却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起。第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还款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应当相互牵连。这里百货商店提出的权利请求与副食品公司提出的权利请求没有关联。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