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2000年全国职业病发病报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西藏、台湾)卫生部门的报告统计,2000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1718例,较1999年的病例增加了14.5%.在总病例数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其他各类职业病共占5.4%.全年共报告农村农药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为6.7%.

  一、各类职业病发病情况

  1、尘肺病

  全年共报告尘肺病新发病例9100例,死亡2725例。截至2000统计年底,全国累积检出尘肺病558624例,累计死亡133226例,病死率为23.85%,现患尘肺病人425398例。

  2、急性职业中毒

  全年共报告急性职业中毒230起,785例,其中死亡169例,中毒病死率为21.5%.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约40余种类,苯、硫化氢、一氧化碳引起的急性职业中毒居前三位。在230起中毒事故中,重大事故22起,中毒124人,其中死亡88人;特大事故3起,中毒48人,其中死亡40人。三资企业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比1999年增加了43.8%.

  3、慢性职业中毒

  全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196例,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铅及其化合物、苯系物、锰及其化合物引起的慢性职业中毒居前三位,中毒人数分别为490人、260人、107人。

  4、其他各类职业病

  全年共报告职业性耳鼻喉疾病187例,职业性眼病175例,其它职业病165例。

  5、农村农药中毒

  2000年共报告农村农药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为6.7%.其中因农业生产活动引起的生产性农药中毒4487例,占25.5%.引起生产性农药中毒的主要农药品种仍然是高毒类有机磷杀虫剂甲胺磷和对硫磷,占生产性农药中毒总例数的54.3%.

  二、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

  1、接尘工龄短,发病年龄轻

  从2000年报告的新发尘肺病例的特点分析,具有接尘年龄小,发病年龄轻,接尘工龄短,病情重的特点。接尘工龄最短的只有两年,很多病例初诊时已是二期矽肺。乡镇企业和外资(包括港澳台资)企业的新病例分别为1999年的2.1倍和8倍。一个主要原因是用工制度的改变,使大量接触粉尘的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失去了应享有的职业医学检查的权利,造成尘肺病患者得不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掩盖了企业职业危害的真实性,案例1、案例2就是粉尘危害的最好写照。

  2、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

  与1999年同期相比急性职业中毒的起数、例数和死亡数均有增加,中毒病死率由去年的13.7%攀升至21.5%.一氧化碳、硫化氢、苯引起的急性职业中毒居前三位。苯的危害仍然是今年沉重的话题,在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的各类化学毒物中均居前三位。案例3就是众多苯中毒中的一例。2000年上半年泉州市晋江等县接连发生10例制鞋业使用含高苯天乃水做粘合剂导致的苯中毒。据检测,天乃水含苯高达67-90%,作业空气中苯浓度最高达301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6.5倍。而这些含高苯化工产品的标签只冠以商品名无化学名称,没有任何标识、警示标志、使用方法、预防措施等,无从防范。

  3、废品行业收购、销售废旧材料或利用回收矿渣提炼贵重金属而导致中毒是今年急性中毒的新作业方式

  因上述作业引起的砷化氢、硫化氢、氯气等中毒事故不断;因交通事故导致泄漏如氯气、环氧乙烷、丙酮氰醇,引起职业人员中毒也有数起;渔业人员发生铅中毒是接触职业危害的新途径(案例4)。

  4、大量职业病患者流入社会,报告病例数远低于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实际危害程度

  就全国粉尘作业工人的职业性体检情况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在年内进行职业性体检的400余万名接尘工人,实际上不及三分之一(29.8%)的应检工人接受了检查,其中隶属乡镇企业的应检工人的受检率只有16.0%,外资企业也只有不及一半的应检工人可以享受到职业性健康体检。未接受职业医学体检的280万名粉尘作业工人中,若按当年的检出率(0.78%)估算,未查未诊的患者约2.2万名,导致大量的职业病患者流入社会,增加了社会的负担。由于法制不健全等原因,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外资企业是卫生监督的盲点和难点。以本年度卫生部门不完全统报告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为例,应监督的新、改、扩建与续建项目有5070个,实际上卫生部门实施监督的项目只有3130个(占61.7%),而乡镇企业只达49.1%;对存在职业危害需要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25万余家企业,只有31.9%(7.9万余家)的企业实施了卫生监督,乡镇企业只有21.4%,外资企业32.1%.

  三、针对我国近年来职业病发病情况卫生部采取的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机构

  为了增强对中毒事故的应急防范技术与服务能力,卫生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成立了中毒控制中心,该中心已与全国许多省市的职防机构、医院建立了固定工作关系,逐步形成了全国中毒控制网络。该网络能够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救治化学性中毒提供技术支持。

  2、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技术规章

  为了预防和控制各种职业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卫生部发布了《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等技术规章;为了加强对严重职业危害的预防,法监司还编制了《职业危害通报》,定期向社会公布。

  3、开展全国重点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卫生部已于2000年底以卫法监发[2000]463号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01年3月1日起对粉尘危害严重的、尘肺病、职业中毒事故多发的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卫生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各省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知要求监督抽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地方法规和标准进行。要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对缺乏有效卫生防护设施以及车间有毒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对一些技术落后、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又无能力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报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停业、关闭。并要求特别要抓好重大职业危害案件的查处,根据需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依靠广大群众,掌握严重职业危害线索,做到有案必查。

  四、卫生部下一步工作意见

  1、积极配合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职业病防治法》,加快职业卫生法制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在国务院审议之中。配合国务院、全国人大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审议工作是我部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准备工作,今年4、5月份卫生部将分别召开“职业卫生法规研讨会”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研讨会”,研究如何健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使各项法律措施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

  针对我国当前的主要卫生问题,卫生部确定了“以重点带动一般”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的工作策略,提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在加大力度上下功夫。监督体制改革的成果要体现在执法力度的提高上。除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外,提出以职业卫生监督为龙头,全面加强放射卫生等其他公共领域卫生行政执法力度。

  3、加强多部门协作,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防范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涉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我们希望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衔接和信息沟通。我部准备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和工作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将我部掌握的职业危害事故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加强在防范急性中毒事故方面的工作配合。

  4、增强劳动者的法律与卫生防护意识,广泛普及各种常见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识,努力提高劳动者对职业中毒事故的防范能力,从而有效地避免无谓的牺牲。今年我们准备认真抓好有害作业工人的上岗前健康监护和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并且希望新闻媒介协助我们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