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蒙城县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关于对安徽省蒙城县魏翔等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书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通报

  卫医发[1999]第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1999年10月11日,卫生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安徽省阜阳市蒙城县魏翔等12人持伪造毕业证书获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卫生部对此非常重视,组织了由卫生部医政司(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驻部监察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组成的调查组,于13日赴合肥会同安徽省卫生厅进行联合调查。经向毕业证印章学校核查,被举报的魏翔等12人所持毕业证均系伪造。安徽省卫生厅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发出通报,取消了被举报人的报名资格。魏翔等12人以伪造证件骗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严重干扰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正常工作秩序,情节恶劣,特决定向全国通报。现将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对蒙城县魏翔等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省应对医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证工作全过程进行认真审核,以毕业证书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为重点,全面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将组织抽查。

  二、在复审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获取考生资格的,要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取消今年的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复审中发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单位有出具伪证、违法、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从维护法纪和保护人民健康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考生资格的复审及医师资格考试组织等一系列工作。

  五、考生资格复审中发现的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关于对蒙城县魏翔等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抄送:总后卫生部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对蒙城县魏翔等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卫医秘[1999]278号

  各市、行署、县卫生局:

  199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日前,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反映阜阳市蒙城县城关镇博爱门诊部魏翔等12名考生持伪造“毕业证”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部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派调查组于10月13日赶赴安徽,会同省卫生厅联合开展调查工作。经核查学籍档案和《毕业证》发放名册,并对查收的“毕业证”批准文号、编号、印鉴、笔迹、纸质等进行验证和鉴别,确认魏翔等12名考生所持“毕业证”均系伪造。其中,伪造安徽中医学院《毕业证》7份,安徽医科大学《毕业证》3份,蚌埠医学院和合肥卫校《毕业证》各1份,并由上述有关院校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

  魏翔等12名考生均系蒙城县城关镇个体行医人员,他们目无法纪,弄虚作假,持伪造“毕业证”骗取执业医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既是社会不良风气在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中的直接体现,更是向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挑战。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医师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以致伪造“毕业证”得以蒙混过关,不仅扰乱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秩序,而且增加了群众医疗安全的隐患。

  为严肃法纪,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严把医师队伍的入口关,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我厅决定:(一)取消魏翔等12名考生1999年度执业医师考试资格(名单附后);(二)责成阜阳市卫生局进一步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三)责成阜阳考点办公室立即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并报考区确认;(四)责成蒙城县卫生局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提请当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五)全省各考点统一在10月下旬全面开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并在10月31日前报考区审定。

  现将蒙城县魏翔等12名考生使用伪造“毕业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查处情况通报全省。各市、地、县卫生局要及时传达到医疗机构和个体行医人员,各地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鉴于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限性要求高,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和对人民健康负责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切实强化以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原则,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常性监督,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和规定程序,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政策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纪律严明。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只要违反法纪,都要一查到底,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医师资格考试管理秩序,确保我省首次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取消1999年度执业医师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抄报:卫生部

  抄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蒙城县政府

  附件:

  取消1999年度执业医师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1.魏翔准考证号:34119911239

  2.李乾准考证号:34119911255

  3.曹伟准考证号:34119911258

  4.李建准考证号:34119912547

  5.孟伟准考证号:34119912552

  6.赵友秀准考证号:34119951049

  7.陈桂兰准考证号:34119951050

  8.葛魁山准考证号:34119952057

  9.葛魁军准考证号:34119952059

  10.郭守立准考证号:34119952060

  11.徐飞准考证号:34119952066

  12.张飞准考证号:3411995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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