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撤销“山花健身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北京亿芝堂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省安泽县天然保健食品开发研究所:

  根据群众举报,我部对你公司生产的“山花健身茶”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花健身茶”声称的产品功能与卫生部审查批准的不一致。以上事实有其产品说明书为证。

  我部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生产的“山花健身茶”进行了重新审查。经审查,我部确认,你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公司“山花健身茶”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305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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