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和经费情况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卫法监卫便函[200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了解目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队伍状况,为制定《全国职业病防治规划》做准备,我司决定对全国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和经费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涉及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包括监督执法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

  2、工业、铁道、交通等各部门所属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调查内容

  1、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人员构成等。(见附表1、2)

  2、近三年职业卫生工作经费情况。(见附表3)

  三、调查要求

  1、各地调查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以省为单位汇总统计结果。

  2、工业、铁道、交通等部门所属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调查工

  作由各部委局负责组织,统一汇总上报。

  3、各单位可通过卫生部网站下载有关的调查工作文件和调查表(网址:http://www.moh.gov.cn),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汇总情况及调查表于11月10日前报卫生部法监司。

  联系人:张勇

  电话:68792401传真:68792400

  电子信箱:publichealt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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