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机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天津市卫生局为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制定了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实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结合天津市卫生事业和医疗资源调整现状,借鉴兄弟省市的医院评审标准,本着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的原则,编写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供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该细则既是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的指导,又是医院评价(审)和今后医院质量持续改进的指南。

  为了完善《细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征求各级领导和质控中心专家的意见,几易其稿,在较短时间内制定了此《细则》。由于时间有限,编写内容会有很多不足之处,欢迎各级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此《细则》得以持续改进,日臻完善。

  我们坚信,通过《细则》的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会不断完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提高天津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附件: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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