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闽政办[2004]1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领导,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成立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毅夫 副省长
副组长: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彭照杉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林义杰 省委农办副主任
林 武 省委编办副主任
刘群心 省发改委副主任
郑祖宪 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江华先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钦霖 省人事厅副厅长
宋建华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姜安荣 省农业厅副厅长
阮诗玮 省卫生厅副厅长
苏富达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叶木凯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德仁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继新 省残联副理事长
黄岩生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卫生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