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推荐“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荐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05年度我省推广项目的推选工作,请你们积极推荐技术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1、推荐的技术项目应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及经济的,能适合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2、推荐的技术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

  3、与推广的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批准生产并进入市场的。

  二、推荐的技术项目应报送以下资料:

  1、《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申请书》,一式六份。

  2、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

  三、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请与2005年3月29日前上报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   朱炜联系电话:0571-87709063传真:0571-87709180电子信箱:zhuwei@zjwst.gov.cn

  附件:《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申请书》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