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知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知识简答题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2页

养老保险
简答题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同时,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3、养老保险有哪些基本类型?
当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也称公积金模式)养老保险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4、什么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取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共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共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5、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四统一"
基本养老保险的"四统一"是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6、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能得到基本保证。 
(二) 养老保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减人增效
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退管服务的社会化,退休人员将由"企业的人"变成"社会的人",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生产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有利于合理引导职工消费。
7、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8、什么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它等于累计缴费月数除以12。
例如:王某自1993年1月1日起参保并于建个人帐户时开始缴费,累计41个月,其缴费年限为:缴费年限=41÷12=3(年)5个月。
职工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欠缴,则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该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有的地方将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行为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是错误的。
9、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什么要进入成本?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在企业成本中的"劳动保护费"科目中列支。这是因为养老保险属于劳动者必要劳动的范畴,所以企业职工的保险费用应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因而无需缴税。
10、职工个人为什么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行个人缴费,是每个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权利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具体体现。
实行个人缴费至少有四点好处:一是个人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费,可以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感,改变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统揽的做法,克服完全依赖国家的思想;二是职工个人缴纳的一部分养老保险费,同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增加了筹集资金的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三是可以为取代现行按工龄计发待遇创造条件;四是可以使养老待遇标准与个人缴纳的年限直接挂钩,有利于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1、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应缴费金额。 
12、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任何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
13、什么是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14、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15、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项基金。
16、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二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国家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于税前提取也体现了国家补贴。 
17、什么叫滞纳金?企业缴纳的滞纳金如何处理?
滞纳金是对推迟纳款的一种罚金。收滞纳金是对企业滞纳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体现了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强制征收。养老保险基金是为解决离、退休职工生活而建立的专款基金,企业必须按期缴纳,以保证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不受影响。企业缴纳的滞纳金应并入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挪用。
18、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亦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什么是个人缴费基数中的"封顶"和"保底"?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缴费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基数,即缴费上限;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其目的是为了缩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保证低收入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20、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主要包括哪些范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即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人员,台、港、澳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1、何为省级统筹?
省级统筹系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统一调剂使用。实现省级统筹的标志是实现4个统一:即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统一调剂使用。制度统一就是在全省范围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准统一就是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待遇支付标准,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幅度。管理统一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的系统管理,并达到规范统一。基金统一调剂使用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支付当期基本养老金外,结余基金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和调剂的方式 
22、职工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已离退休人员不缴费养老保险费。
23、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湖南省现行年单位缴费的比例为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8%。
24、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按照《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见湘政发[1997]43号)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缴费基数。 
25、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按照《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见湘政发[1997]43号)规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26、新招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怎样确定?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7、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单位的下岗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统筹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下岗职工到新单位就业并与原单位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的,继续随新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从事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应继续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并按《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当地政府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8、职工退休后出境定居,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明确:职工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可享受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也可选择按个人帐户储存额(含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到个人帐户的部分、个人缴费及利息)一次性结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对统帐结合改革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并出境定居的,除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外,对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结算时应扣除退休后已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金额。
29、档案托管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湘劳社[1998]96号文件规定,档案托管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个人托管档案的人员,凡自顾缴纳养老基金者,每月按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的26.5%缴纳,(缴费比例如遇调整,按全省统一调整的比例执行)全年一次缴清。结算年度为当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每年收缴时间由职介中心确定。
(2)职介中心收缴的养老基金收据给个人,所收养老基金及时存入省社保局的养老基金专户,每年4月由省社保局发给个人帐户卡。
(3)凡寄存档案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重新找到单位就业,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省社保局开出转移单随同转移。
30、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一是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规定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二是统一个人帐户的规模。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为每个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转;三是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3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及其利息。它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32、个人帐户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精神,由于个人帐户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因此,个人帐户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缴费首次记入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帐利率、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当年缴费金额、当年记帐利息及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33、企业内退人员怎样建立个人帐户?
企业内退人员仍属企业在职职工,应与在岗职工一样建立个人帐户,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继续缴费,其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4、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能否退给本人?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精神,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退给本人。只有当清退事件出现时,才能清退。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清退事件主要有:
(1)在职或退休后死亡;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出国(境)工作并取得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清退事件出现后,所在单位应停止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退给本人后,帐户予以封存。
35、职工中断工作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
职工中断工作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由于各种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暂时停止工作,之后又重新工作的。职工在中断工作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二种类型是职工退休,这时其个人帐户缴费停止记录中余额部分仍继续计息,支付情况按月发放,直至其死亡。
第三种类型是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
36、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停止为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及时将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档案托管部门。不能转移的,应报告企业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由社保部门保留和管理。
37、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调到企业工作的工作年限与缴费年限如何衔接?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视同为缴费年限,自调入企业之月起实行个人缴纳基本保险费制度。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同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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