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际商务专业知识辅导习题及答案一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判断题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 “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

  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

  3.国际交易法比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广泛得多。 ( )

  4.英美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

  5.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

  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

  6.各国有关商事和国际贸易的国内法仍然是国际商法的重要补充。( )

  7.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8.在英国,衡平法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没有建立统一的法院体系。( )

  9.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约束力。( )

  10.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部分。同样的美国的法院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套

  体系。并且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是两套平行的、各自独立的系统,州最高法院对本州案件

  有终审权。 ( )

  11.自19世纪末以来,美国成文法的数量日益增多,有鉴于此,某些美国法学家认为,

  现在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与大陆法接近的成文法体系。 ( )

  1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当今世界统一国际贸易法方面最有权威性、最重要的机

  构之一。 ( )

  13.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

  才是适用的法律。( )

  答案: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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