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01 共1页
(四)跟单托收方式下的资金融通
1、 托收出口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是指托收行以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和全套单据为抵押,向出口商垫付货款的有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它的前提是贸易采用托收结算方式。它与出口信用证押汇的主要区别是,它没有银行的信用保证,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因而风险较大,押汇利率也较高。
2、 凭信托收据借单
所谓信托收据,就是指进口人借单时提供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为提货、报关 、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的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无关。因此,如代收行借了单据后,汇票到期不能收到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但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人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给进口人,即所谓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P),那么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果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人自己承担风险。
(五)托收方式的性质和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长收方式,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但是,由于托收方式属商业信用,存在着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六)出口贸易中使用托收方式时应予注意的问题
1、 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
2、 代收行一般不由进口商指定
3、 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
4、 使用远期付款交单时要慎重
5、 贸易官制和外汇官制较严的国家慎用
6、 缮制运输单据时一般做成空白抬头并加背书
7、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
8、 对于资信较差的客户,使用托收方式时,要求对方预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