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01 共1页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1.品名
2.商品品质表示方法
(二)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品名和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做到简单、具体、明确,既能分清责任又能方便检验,应避免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笼统字眼。
2.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如所交货物的品质超出了合同规定的幅度或公差,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名词解释)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有一定幅度范围内的差异,只要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货物,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
(名词解释)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无权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工业制成品。
3.应注意各品质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商品的数量
国际上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单位制。
一、计量单位和计重方法
(一)计量单位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办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Net Weight)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有时也采用“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的办法计重,即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是指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所以一般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法定重量是指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