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务辅导:宏观管理的法制手段(二)

发布时间:2011-08-01 共1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法。

  (一)《对外贸易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对外贸易法》主要规定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和基本贸易行为,在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对外贸易法》(2004年)由11章70条组成。

  第一章“总则”对外贸法的宗旨、对外贸易制度的基本特征、基本原则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范围作了原则规定;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其权力义务进行规范;

  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及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客体�D�D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实施贸易措施,防止侵权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在国外的保护作了规定;

  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就对外贸易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行为作了规范;

  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对对外贸易调查的范围、手段以及对调查结果的处理等作了规定;

  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对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等作了规定;

  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对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十章“法律责任”是关于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十一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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