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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指导

宁夏2008年价格鉴定师4.28-5.16日网报

发布时间: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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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6号)精神,现将我区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9月5日 下午2:00―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2008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价格政策法规
2008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师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四科)条件
  对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办法: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上午9时起至5月16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及教材、培训事宜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2、《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教材及培训事宜请与自治区物价局市场价格监测处联系,联系电话:(0951)5044977、5044911。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附件:
  1.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材料要求

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方案
价格鉴证师辅导科目 精讲班 报名 答疑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张强莉 40 试听
法学基础知识 江峰 40 试听
价格政策法规 张强莉 40 试听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周红利 40 试听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周红利 40 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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