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

1、海关系统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1)报关企业的注册;
(2)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
(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审批;
(5)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6)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7)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
(8)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9)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10)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2、海关系统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1)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的资格审批;
(2)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
(3)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4)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
(5)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的核准;
(6)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审批;
(7)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8)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
(9)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
(10)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