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进口货物滞报金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公式: 
  进口货物滞报金=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05%×滞报期间 
  概述: 
  进口货物滞报金按日计征。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注。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征。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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