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报关员第三章转关运输货物复习资料二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三)转关运输的方式

  1、提前报关转关

  (1)进口:指进口货物在指运地先申报,再到进境地办理进口转关手续。

  (2)出口:指出口货物在未运抵起运地监管场所前先申报,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后再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2、直转方式

  (1)进口:指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直接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2)出口:是指出口货物在运抵起运地海关监管场所申报后,在起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再到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手续的转关。

  3、中转方式

  (1)进口中转转关:指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口中转货物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再由境内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批量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转关。

  (2)出口中转转关:指持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出口中转货物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起运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再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出境工具分列舱单向起运地海关批量办理转关手续,并到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手续的转关。

  (四)报关要点

  1、转关运输的期限

  (1)直接方式转关的期限

  直转方式转关的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录入转关申报数据,办理转关手续。逾期缴纳滞报金。

  (2)提前报关方式

  ①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②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手续。

  2、转关运输申报单证的法律效力

  转关货物申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