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税率
(一)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二)低税率(特别是做综合大题的时候,注意区别相关产品的税率是不容忽视的。)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教材漏了)、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邮政部门特殊情况)。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零部件)、农膜。
5、农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三)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一些特殊货物,如建筑用的砂、土、石料等,因其进项税额不易确认和计量,可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6%的征收率计算。
(2)纳税人销售自来水,除适用13%的低税率外,也可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对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的征收率;
(2)对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是6%。
(四)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例】下列商品应按13%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农机零部件
B.邮政部门发行杂志
C.农产品
D.酸奶
答案:C
解析:注意教材列举的特殊情况。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售额
销售额=销售或劳务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销售额
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价外费用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税法上都应该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3、计算方法
(1)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选定的折合率,1年内不得变更。
(2)进口货物�D�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D�D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专用发票上列示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普通发票上列举的是含税的,所以要进行还原。
(4)混合销售行为且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兼营非应税劳务且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5)核定销售额的顺序�D�D(在同时告知所有条件的同时,才有相应的顺序,一个都没有的时候谈何顺序)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若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6)
①纳税人为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的,不并入销售额。
②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销项税率来计算销项税额。
③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④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7)
①商业折扣�D�D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②现金折扣�D�D直接扣除。
(8)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但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9)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