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综合练习题

发布时间:2014-04-17 共2页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
 
  1.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2月从外地一批生产用材料,销售方2013年2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因误递,到2013年11月才收到。问题:
  (1)该纳税人收到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于2013年11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说明理由。
  (2)该纳税人就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抵扣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1)纳税人收到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于2013年11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误递属于这里所说的客观原因。
  (2)报送的资料包括: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邮政单位出具误递情况的说明;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2.上海市时新公司于2013年5月25日将拥有的商铺以1000万元出售。经审核:该商铺购买发票显示开票日期为2007年5月18日,金额为700万元;缴纳契税21万元,支付手续费10万元;商铺于2007年6月18日开始投入使用。时新公司商铺购置的价款、税费均计入"固定资产",合计原值为731万元。截止到出售时,商铺已累计计提折旧201.5万元。
  问题:
  (1)计算商铺出售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2)计算商铺出售后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正确答案:
  (1)应纳营业税:(1000-700)×5%=15(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应纳印花税:1000×0.05%=0.5(万元)
  应纳土地增值税:
  本题没有给出评估价格,但是提供了购房发票。
  所以,扣除项目=700×(1+5%×6)+21+17=948(万元)
  增值额=1000-948=52(万元)
  增值率=52÷948×100%=5.49%
  增值税=52×30%=15.6(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1000-(731-201.5)-15-1.5-0.5-15.6=437.9(万元)
 
  3.甲公司是汽车生产厂,2013年8月与乙公司、丙公司合资成立了一家汽车经营公司。三方约定,甲公司以其制造的50辆小轿车作为投资,乙公司以其闲置的厂房投资,丙公司以500万现金作为投资。甲公司该品牌小轿车本月平均售价为12万元/辆,最高售价为12.8万元/辆,生产成本为9.8万元/辆,投资时评估价格为12万元/辆,该品牌小轿车消费税税率5%;乙公司的闲置厂房为企业于2004年购入,原值和计税基础均为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50万元,税法与会计采用同样的折旧年限和计提折旧的方法,公允价值和评估价值均为500万元。三方约定,丙公司每年可以分取40万元的固定利润,不承担投资风险。假设甲公司当月无进项税额,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问题:
  (1)甲公司这笔投资业务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2)乙公司这笔投资业务需要缴纳多少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3)丙公司这笔投资业务如何进行营业税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将自产汽车用于投资,会计上确认收入,应以同类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以最高售价计算缴纳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50×12×17%=102(万元)
  应纳消费税=50×12.8×5%=32(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2+32)×(7%+3%)=13.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0×12-50×9.8-32-13.4)×25%=64.6×25%=16.15(万元)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非房地产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且被投资单位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担风险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评估价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评估价与账面价值的差作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500-(500-150)]×25%=37.5(万元)
  (3)丙公司取得的固定收入相当于是将资金借与他人取得的资金占用利息,应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四、综合分析题
 
  1.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共计5万元,尚未取得货运发票。
  (2)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5)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6)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7)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8)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半年的某台机器设备,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万元。购买该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9万元。
  已知:①假设红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5%;②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③月初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④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问题: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3)针对该企业委托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的事项,计算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针对该企业向代理商赊销红木工艺筷子的事项,计算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将展销会样品无偿赠送给参展客商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计算位于某市市区的加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7)计算位于某市市区的加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8)计算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9)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10)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进口关税=(20+1+2)×35%=8.05(万元)
  (2)进口增值税=(20+1+2+8.05)×13%=4.04(万元)
  (3)销项税额=30×17%=5.1(万元)
  (4)销项税额=0(万元)
  (5)销项税额=100×0.1×17%=1.7(万元)
  (6)代收代缴消费税=(20+5)÷(1-5%)×5%=26.32×5%=1.32(万元)
  (7)代收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2×(7%+3%)=0.13(万元)
  (8)应纳增值税=21×4%×50%=0.42(万元)
  (9)红木工艺筷子非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含税售价40万元>受托方计税价格26.32万元,不属于直接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5%-1.32=0.68(万元)
  (10)应纳增值税=5.1+1.7+40×17%-[4.04+50×13%+(5+1)×7%+5×17%]+0.42=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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