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票据法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票据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我国票据法规定,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错误的是:(   )。 
A.票据承兑适用付款地法
B.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C.背书、保证、承兑、付款行为适用行为地法
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继受取得
B.丙银行是原始取得
C.王某是继受取得
D.丁公司是原始取得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任何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票据,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是指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乙公司依甲公司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属于原始取得;丙银行通过贴现行为从权利人乙公司处取得票据权利属于继受取得;王某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丁公司从无权利人王某处通过背书取得票据,属于原始取得,所以D选项正确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上述案例中没有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票据关系
B.票据原因关系
C.票据预约关系
D.票据资金关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关系赖以产生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是指票据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就票据行为,尤其是就票据的签发或者转让所达成的合意;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者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或者其他资金义务人之间所建立的委托付款法律关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用票据支付的行为属于票据预约关系;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票据原因关系;甲乙之间也因此形成了出票人和收票人关系,即票据关系,但并未涉及票据资金关系,故D选项当选 
 
4.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止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挂失止付时,付款行已向持票人丙付款的,乙可诉请法院判决付款行向乙支付票据金额
B.乙于挂失止付后,第二天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进行除权判决后,有善意持票人丙向付款行请求兑付支票,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
C.如果乙所丧失的现金支票尚未记载付款人,被请求银行对乙的挂失不予受理
D.经除权判决后,乙可要求甲重新签发现金支票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通过挂失支付方式进行救济,但挂失止付的采用以票据上载有付款人为前提条件,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不能采用,据此,C正确票据经挂失止付后,失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的,失票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作出后,原票据失效,即使善意持票人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并且除权判决后,失票人不可以凭票据行使权利,据此BD正确票据挂失止付前,付款人可依形式审查而付款,付款后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韵责任,据此选项A错误 
 
5.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D.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票据上没有伪造人的真实签章,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当然,伪造人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以下体现了票据行为文义性的有:(   ) 
A.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将汇票上的付款日期填写为2010年3月1日,实际付款日期应为3月3日,甲公司不能用其他证据证明汇票的付款日期为3月3日
B.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金额涂改为100万元,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王某向丁公司追索,要求丁公司按照汇票金额:100万元承担责任
C.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张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质押给王某,但是张某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有权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D.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付款人以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对行为人的意思,作出与票据所载文义相反的解释,或者对票据所载文义进行补充或变更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容与票据的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项为准ABC选项体现了票据的文义性D选项体现了票据的要式性 
 
7.下列哪些票据行为无效?(   ) 
A.出票人出票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付款"
B.背书人背书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背书生效"
C.保证人保证时在票据上记载"主债务有效保证方有效"
D.付款人承兑时在票据上记载"款到承兑生效"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票据是无条件付款的有价证券,《票据法》上规定汇票、本票和支票上都应有无条件委托付款或无条件付款的字样,付款如附条件,则出票行为无效《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附条件,所附条件在票据法上无效,但背书行为有效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承兑附条件,承兑无效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附条件,条件在票据法上无效,但保证行为有效 
 
8.下列构成对人的抗辩的有:(   ) 
A.付款人以持票人提示的票据已过时效期间为由拒绝付款
B.被追索人以自己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支付追索款项
C.被迫索人以自己与持票人之间的原因关系无效为由拒绝支付追索款项
D.被迫索人以持票人明知票据系其前手偷窃所得为由拒绝支付追索款项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权利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抗辩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产生的抗辩,其抗辩事由来自于票据这一"物"本身,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无关;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票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向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AB属于物的抗辩;CD属于人的抗辩 
 
9.关于票据签章的规定,以下哪些叙述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   ) 
A.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支票,甲公司在支票上的签章可以是甲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或者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B.王某签发了一张银行支票,王某的签章必须与在银行预留的签章一致
C.陈某的笔名"风信子"广为人知,本名反而知道的人很少,陈某在票据上签章时可以使用"风信子"这一笔名
D.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丙公司,汇票上没有乙公司的签章,但是丙公司可以以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证明该汇票系乙公司签发,汇票有效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根据《票据法》第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的规定,法人的签章除了法人的盖章外还需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章所以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7条的规定,个人的签章应当是本名,而不能是笔名,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22条的规定,出票人签章是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欠缺的,汇票无效,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的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 
 
10.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汇票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他和其他票据债务人一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B.汇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完成后,就表示他承担票据的承兑、付款义务,他始终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
C.汇票的出票人如和其后手之一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的,则可以对抗持票人的追索权
D.汇票的出票人是持票人时,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仍应在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所持汇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根据《票据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故A项正确汇票的出票人与承兑人、付款人是不同的主体,出票人不一定承担承兑或付款义务,故B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有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追索的权利,被追索人不得以其与其后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而只能在承担了票据责任后,再向其前手追索,故C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故D项不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13题共用题干) 
甲向乙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乙将其背书转让给丙,丙自出票日起1月内向付款人丁提示付款,请根据票据法规定回答: 
11.假设丙在背书受让该票据后并未提示付款,而是将其背书转让给辛,以下四种情形中,辛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况是:(   ) 
A.丙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B.丙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C.丙在汇票上的背书附有条件
D.丙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给辛 
12.假设丙在背书受让该汇票后并未提示付款,而是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又背书转让给乙,乙在提示付款时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绝,则乙可以对下列哪些票据关系人行使追索权?(   ) 
A.甲
B.甲、丙
C.甲、丙、戊
D.甲、戊 
13.假设付款人丁拒绝付款且向丙出具拒绝证明,丙因保管不慎将该证明遗失,未能按期向前手出示拒绝证明,则发生以下哪些法律后果?(   ) 
A.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B.丙并未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因此而造成其前手的损失,丙应负赔偿责任
C.付款人丁仍应当对丙承担责任
D.付款人丁不再对丙承担责任,丙只能向出票人行便追索权 
 
 
 
正确答案:11.AC;12.A;13.AC 解题思路:6.本题涉及票据背书的效力问题依据《票据法》,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限制票据权利的转移,只是限制后手票据人对限制转让背书人的追索权票据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不为票据权利转让票据上背书附有条件的,该记载条件无效,不影响票据权利的转移票据金额部分背书转让为无效转让故本题选项为AC7.本题涉及持票人追索权问题依照《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故本题选项为A8.本题涉及追索权问题依照《票据法》第65条的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AC 
 
(14-18题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A银行承兑该汇票,甲公司将汇票金额足额打入其在A银行开立的账户。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付款日期为见票后3个月付款。2010年1月15日,乙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承兑。2010年1月2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2010年1月30日,丙公司持汇票到B银行贴现,B银行审查后予以贴现。2010年4月15日,B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自己未收到甲公司的款项为由拒绝付款。B银行向丙公司追索,2010年4月30日,丙公司向B银行付款;2010年5月2日,同时向乙公司和甲公司追索,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以自己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被撤销为由拒绝付款。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4.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下列哪些关系?(   ) 
A.票据关系
B.票据资金关系
C.票据预约关系
D.票据原因关系 
15.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丙公司又将汇票贴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汇票无效
B.贴现行为无效
C.乙公司对B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
D.甲公司对B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 
16.丙公司向B银行支付的款项包括:(   ) 
A.汇票金额10万元
B.自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30日10万元的利息
C.B银行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
D.B银行向丙公司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17.丙公司向甲公司再追索的权利时效期间是:(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银行无权向B银行拒绝付款
B.甲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的追索请求
C.乙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的追索请求
D.以上都对 
 
 
 
正确答案:14.ACD;15.C;16.ABCD;17.A;18.AB 解题思路:1.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基于出票行为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票据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为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指票据当事人在授受票据之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等事项达成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就汇票的种类、金额等达成协议而产生的关系是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支票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发生的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不存在票据资金关系2.《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应对其后手承担票据责任3.根据《票据法》第70条关于追索金额和费用的规定4.根据《票据法》第17条的规定可知,再追索权的时效期间是3个月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各自独立A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不能以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持票人抗辩甲公司作为出票人,不能以与收款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收款人的后手抗辩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目的之一是防止追索金额的扩大,因此丙公司向B银行支付追索款项后,乙公司可以拒绝向丙公司支付追索款项 
 
四、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9.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人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B.市的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2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
问题:
(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是否应予支持?丁银行是否应返还汇票?为什么?
(3)丁银行是否可以就该汇票实现其质押权?为什么?
(4)应该由哪个法院判决?该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1)该汇票有效。因为'根据《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甲签发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乙的债务,另外200万元用作联营投资,都属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违法。至于后来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即乙应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实质上是丙银行对乙提出条件,作为自己承兑该汇票的代价,这在《票据法》上没有任何规定,因而不受《票据法》的保护。因此,乙后来违反了这个三方协议,也不会对该汇票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只要该汇票的记载事项符合《票据法》的要求,甲作为出票人就应当对乙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义务,丙银行作为承兑人,亦难逃付款之责。
(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不应支持,丁银行不应返还汇票。因为虽然乙违反了其和甲、丙的三方协议,但是汇票是有效的,而且已被乙用来作为贷款的质押物。丙银行作为承兑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甲、丙只能根据违约追究乙的民事责任,要求乙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乙返还汇票。由于丁银行与乙之间的质押是合法有效的,故丁银行也没有返还汇票的义务。
(3)丁银行可以就该汇票实现其质押权。因为既然丁银行与乙之间的质押是合法有效的,在乙不能到期还款时,丁银行当然可以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就质押物行使其质押权。
(4)应该由B市法院进行判决。B市法院可以判决丙银行依照汇票文义付款,鉴于乙已经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而丁银行握有该汇票作抵押,丙银行应当向丁银行支付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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