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有关高校、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试行。

    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是建立我国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核心,是今后培养全科医师的主要途径。以在职人员转型培训为重点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是结合我国国情,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迫切需求,是现阶段培训工作的重点。由于各地区医学教育水平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有较大差异,请各地在保证基本培训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相关内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反馈我司。

    附件:1.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

              2.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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