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货物损坏赔偿
(1)海关赔偿范围 :查验人员的责任造成查验货物损坏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不属于海关赔偿的范围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搬移、开拆、重封包装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易腐烂、易失效的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要的时间内(含扣留和代管期)所发生的变质和失效;
3)海关正常查验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4)在海关查验之前或查验之后所发生的损失;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失、损坏。
典型试题
(2003年多选)因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但下列情况海关将不予赔偿:
A、海关正常查验时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B、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C、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D、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
答案:ABCD
1.缴税时间
海关签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2.缴税方式
向指定银行办理或网上电子支付.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放行与结关
放行 |
结关 |
结论 |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货物离开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
结关是指“办结海关手续”,货物一旦结关,海关就不再进行监管 |
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等于结关; 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不等于结关 |
2.提取或装运货物
3.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1) 进口付汇证明:用于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2) 出口收汇证明:用于办理进口付汇核
(3) 出口收汇核销单:用于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4) 出口退税证明:用于办理出口退税
(5) 进口货物证明书:用于进口汽车、摩托车等向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