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副厅级干部选拔新规选拔条件放宽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1页

  从省委获悉,我省公开选拔省直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部分条件和截止日期有所更改,其中正处级干部任职年限由3年变为2年。

  据了解,《吉林省公开选拔省直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中规定,参与选拔者职务任职条件为,2004年6月30日前任职的正处级领导干部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干部。 正处级党外领导干部可不受任职时间限制;现任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的党外领导干部,须任职3年以上。《公开选拔省直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的补充通知》则规定,在职务任职方面,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2005年6月30日前任职)可以报考;女干部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6年6月30日前任职)可以报考。相对比之下正处级领导的工作年限限制减少了一年。在报考时间上,则是由原先的6月12日放宽至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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