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2012年向全国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为推动中国作家协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拓宽人才选拔视野,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会直属单位部分空缺领导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鲁迅文学院副院长1名

2、人民文学杂志社副主编1名

3、中国作家杂志社副主编1名

4、小说选刊杂志社副主编1名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热爱文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4、熟悉我国文学创作、研究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文学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如文学创作、文学研究、编辑出版、教学培训等。

7、现任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职务,或任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三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国家级文学大奖获得者、省部级表彰的德艺双馨人才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但需在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或在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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