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2012年向全国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组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评价得分,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预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中国作协人事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通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得分在体检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

(四)讨论决定任用

中国作协人事部汇总考试综合成绩、基本条件评价得分和考察情况,报中国作协党组集体讨论,对适岗人员作出任用决定。

如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纪律监督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国作家协会机关纪委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选拔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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