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推进四川跨越发展的优秀人才,拟面向社会统筹公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简章:四川省2012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241名简章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241名,其中:省直部门7名、省属高等院校21名、市(州)213名。
(一)省直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副处长等7个。
(二)省属高等院校
四川理工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副院长等21个。
(三)市(州)
成都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温江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达州市通川区副区长、万源市副市长等213个。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2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担任上述职务2年以上。
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不设科的省直部门(单位)的主任科员可以报考。担任上述职务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