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电话:
省人事厅监察室: 028―86741450
省冶金地勘局纪委:028―85125692
附件: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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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职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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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队 |
会计员 |
8160104 |
1 |
陈嘉 |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