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5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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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职 位 |
人数(4人) |
报 考 要 求 |
选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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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法律 监督 |
2 |
全日制法律本科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时间2年以上(2007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
地域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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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文秘 写作 |
2 |
学本科毕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工作时间2年以上(2007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
地域不限 |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15日(截止下午2点)。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道218号市委办公楼9楼935房。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自愿报名,报名表可在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下载。
4、所需资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公务员证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法律监督职位的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文秘写作职位的还需提供主要作品原件和复印件。
5、第一轮面试:如报名人数低于1:10的比例,不予开考,报名人数超过1:20的比例,则定于5月16日上午进行第一轮面试。
四、其它事宜
公开考试选调程序、方法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开考试选调简章》(报名时领取)。
联 系 人:长沙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欧建平、唐建彬
联系电话:0731-8667376 13087318818(欧建平)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