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实现贵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经贵溪市委研究,采取公开报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拔8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贵溪市市直(乡镇)纪工委书记7名;贵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兼驻北京联络处负责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