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水文局局长职位公开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能够领导科学发展、具有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共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决定,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公开选拔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水文局局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水文局局长1名(副处级)。
  二、报名条件
  全省水利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水利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全省水利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任正科级满3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期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至21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水文局人事处217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0451-82621613,13304500728。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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