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公推公选市招商局招商分局局长有关问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各县市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招商局设立3个招商分局的意见,为了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要求、熟悉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市委决定,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公推公选3名招商分局局长人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和数量
  由各县市区、主要承担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重点部门推荐17名参与竞争性选拔的人选。其中,13个县市区分别推荐1名人选,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推荐1名人选,市招商局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资格
  1、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党性观念强,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且民主测评优秀票率较高。近两年民主推荐副县级后备干部民意较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
  5、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一般应为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发展计划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工业发展局)、招商局局长或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
  6、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招商局推荐人选应为熟悉或从事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公推公选程序
  1、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按照规定条件和名额,在县市区委全委扩大会或市级部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市区委和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后,5月31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推荐参与竞争性选拔招商分局局长人选的报告,并附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2、资格审查、审定。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推荐情况,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参加公选面试初步人选,报市委审定。人选确定不搞照顾平衡,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有关单位不再重新补报。
  3、公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大评委制”。17名人选分别在10分钟内回答3至4个问题后,由考官组依据面试情况打分。面试当场亮分,并按照得分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3名考察人选。
  4、考察。市委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3名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合和胜任职位提出意见。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推公选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联 系 人:李 剑
  联系电话:33210146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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