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决定分别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8名。
一、选拔职位(共11名)
(一)面向全省公开选拔职位(3名)
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事业单位正县级领导岗位)
2、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公务员副县级领导岗位)
3、安顺日报社副总编辑1名(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8名)
1、安顺市林业局局长(公务员正县级领导岗位)
2、安顺市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局长) (事业单位正县级领导岗位)
3、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公务员副县级领导岗位)
4、共青团安顺市委副书记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5、安顺市药品检验所所长 (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6、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7、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8、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岗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选拔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黔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黔企业)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考。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范围为:安顺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安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驻安企业)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4、正县级领导职位年龄在52岁以下(1958年8月1日后出生);副县级领导职位年龄在48岁以下(1962年8月1日后出生)。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要求在32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5、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者,应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 应当具有相当任职年限。
6、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者,应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有相当任职年限。对没有行政职务或行政职务达不到报考条件的,须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方可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
7、具体职位另有规定的,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8、身体健康。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企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领导职位的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0年7月31日。
(三)相关职位具体要求
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管理或公路、桥梁建设工作经历和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类专业。
3、安顺日报社副总编辑:具有从事文字编辑、新闻宣传工作经历。
4、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具有从事经济工作经历。
5、安顺市药品检验所所长:具有医疗卫生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6、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具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和医疗卫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7、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育教学经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用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报名;网上报名由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图片后,与下载填写的《安顺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同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并于6月10日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到市委组织部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一楼公选办公室;报名电子邮箱:asgkxb@126.com;联系电话:0853-3283095;邮编:561000。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填写一式二份《安顺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或到市委组织部报名点领取),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文件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中央驻省(市)、省驻安单位及其他安顺市以外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若参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工作结束前,可改报其他职位一次。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领导能力综合测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领导能力综合测试。领导能力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所有职位的面试人员都需参加领导能力综合测试。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领导能力综合测试成绩(笔试占35%、面试成绩占45%、领导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20%)加权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的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安顺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五)研究任用。由安顺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结合报考人员的专业和特点,提出拟任职人选的建议,报安顺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任职后实行一年试用期。
列入考察对象的,经过考察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6月3日。
笔试、面试、领导能力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监督电话:0853-12380,0853-3283241(市纪委举报中心)。
六、其它事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它工作程序及安排详见安顺党建网:www.asdj.gov.cn、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日报》、《黔中早报》。咨询电话:0853-3283095
本次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