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2010年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4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章丘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工龄(2007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的,须具有五年以上工龄(200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审核,集中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材料、身份证、任职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报名地点:章丘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龙泉大厦10046房间);联系电话:83212021;联系人:郑维奇
4、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18日,截止时间18日下午17:00。
5、资格审查: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章丘党建网(http://www. zq-dj.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章丘党建网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经章丘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在章丘党建网、章丘市委、章丘市政府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章丘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3612380
章丘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电话:83212221
本公告由章丘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010年章丘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