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2010年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时间:8月16日至18日,笔试时间:2010年8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2010年公开选拔2名区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和3名区直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公选职位

公选职数

职位要求

  区妇联主席

1

  熟悉妇女工作,有较强的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的能力(女性)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1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

  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区文化局副局长

1

  熟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有较强的对外宣传能力

  济南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1

  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管理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报名范围与资格

  天桥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范围内,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

  (二)具有5年以上工龄;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

  1、报考正职领导干部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

  ①现任调研员;

  ②任现职级满2年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2、报考副职领导干部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

  ①现任副调研员;

  ②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如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

  ③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中,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和济南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位在35周岁以下);

  (六)报考区妇联主席、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身体健康;

  (九)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年龄、工龄、任现职级时间,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8月31日。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天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材料:单位推荐材料,《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从天桥政府网http://www. tianqiao.gov.cn下载)一式两份,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现任职务的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及照片电子版。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208会议室

  联系电话:85872552,85872556

  联 系 人:范晓琨、李 敏

  4、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18日下午5时

  5、资格审查:由天桥区公开选拔资格领导干部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天桥政府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天桥政府网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经区委常委会议无记名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天桥政府网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及监督举报网站,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5812380

  区委组织部举报网站:http://www.tq12380.gov.cn

  区纪委(区监察局)举报电话:85872673

  本公告由天桥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 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天桥区委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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