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2010年公开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人;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1人。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槐荫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
1、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如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
2、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具有公务员或国家干部身份;
(六)报考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身体健康;
(九)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年龄、工龄、现任职级时间,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8月31日。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自我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单位推荐报告(附:《2010年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推荐人选符合报名条件的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的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和照片的jpg格式电子文件,《2010年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报名地点:槐荫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槐荫政务中心1105房间);联系电话:87589155;联系人:张文用、梁 岩。
4、报名时间:8月16日至18日下午5:00。
5、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槐荫党建网(http://www.hydj.com.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槐荫党建网(http://www.hydj.com.cn)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在槐荫党建网、槐荫政务中心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成立以区级“两代表一委员”为主组成的公开选拔工作民主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槐荫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68812380,87589162
槐荫区纪委(区监察局)举报电话:87589052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做好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工作的通知》
2、《2010年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槐荫区委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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