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黎平县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贵州省黎平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至1月26日。

贵州省黎平县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
  (一)面向全国选拔的领导职位2个
  黎平会议纪念馆副馆长1名(正科级)
  黎平会议纪念馆产业发展部主任1名
  (二)面向全州选拔的领导职位1个
  黎平县侗族大歌艺术团副团长1名
  (三)面向全县选拔的领导职位4个
  黎平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1名
  共青团黎平县委副书记1名
  黎平县中医院副院长1名
  黎平县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选拔职位条件和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干部。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需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满1年或在正股级岗位工作满4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考人员,应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及任职年限要求。
  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需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工龄)。
  现任职务层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艺术团副团长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计算年龄、任职时间和工龄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12月31日。
  外省和外县、省、州驻黎单位报考的人员,需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做好宣传。向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发出通知,张贴公告,在黎平电视台播发公选公告,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黎平县人民政府网、黎平县远程教育网上刊登公告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面。
  (二)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部门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到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办)报名。报名人员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方能开考,具体比例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折算。
  (五)组织考察。按选拔职位职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至1月26日。
  (二)报名办法:县公选办负责报名人员的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报名人员通过复印并填写《黎平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将纸质报名登记表(16k纸打印)报送报名点,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16k纸复印),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六、其他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黎平县远程教育网、黎平县电视台和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27833、6221527
  附件一: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附件二: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附件一:

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公选职位

范围

职位

代码

具体要求

黎平会议纪念馆副馆长

面向全国

A1

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黎平会议纪念馆产业发展部主任

面向全国

A2

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黎平县侗族大歌艺术团副团长

面向全州

B1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②音乐、舞蹈、表演、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③有从事音乐教育、舞蹈编排、表演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

黎平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面向全县

C1

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共青团黎平县委副书记

面向全县

C2

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公选职位

范围

职位

代码

具体要求

黎平县中医院副院长

面向全县

C3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医学相关专业及以上学历;②有从事卫生事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③具有初级以上称职

黎平县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面向全县

C4

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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